院内各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现需报送2018年上半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请各单位于2018年1月11日上午11:00前将《2018年上半年执行普通公务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表》(附件一)与《2018年上半年执行教学科研任务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表》(附件二)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73452623@qq.com。联系人:王秀霞,联系电话:028-83037007。
特别提示:
1.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教学科研人员指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直接从事教学和科研任务的人员,以及在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及其二级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专家学者。
2.教学科研任务主要包括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一般性中外校际和科研院所间的工作交流不属于学术交流合作范围。
3.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填报相关的出访计划,未列入出访计划的团组,将不能获得省外办因公出访任务的审批。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2018年1月3日